洛阳市中心医院资产报废价值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洛阳市中心医院资产报废价值评估项目招标公告,招标人为洛阳市中心医院,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包;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项目内容:对洛阳市中心医院报废资产提供资产评估报告
2.6 工期:七个日历天
2.7 质保期:不少于3年。质保为整机全保,包含主机和附件(有明确标识证明是一次性使用的耗材除外);在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零部件。
2.8 付款方式:中标人提交评估报告后一次性付款
2.9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 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证明材料;
3.1.2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1.3 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和法人的身份证;
3.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
3.2 具有河南省财政厅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
3.3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书);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书);
3.6 投标人(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报名资料及相关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造假,需承担相应责任(提供承诺书)。
4. 报名时间、地点
4.1 报名时间: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3日08:00时至17:00时(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
4.2 报名地点:洛阳市中心医院6号楼2517#招标采购中心;
4.3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第一章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提供相应材料件:注:以上证件请提供清晰、完整的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投标人(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报名资料及相关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造假,需承担相应责任。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4.4 本项目无报名费、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0日16时00分;
5.2 开标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本次公告在洛阳市中心医院网站发布。
7. 联系方式
电话0379-63892229 邮箱lyszxyyzbcgzx[at]163[d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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