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中心医院科研用试剂耗材供应商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洛阳市中心医院根据科研工作需要,对其所需的科研用试剂耗材供应商遴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洛阳市中心医院科研用试剂耗材供应商遴选项目
二、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招标内容 |
一 | 生化试剂 |
二 | 实验耗材 |
三 | 实验动物 |
四 | 实验用细胞株 |
配送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具备配送服务所需的仓储、运输、人员配备等条件,并具有能够准量及时(含紧急、计划供应)将货物配送到位的能力。
3.3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3.4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相关产品代理资格证明,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的,需具备相关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需提供与国内科研机构或者医疗机构合作的成功案例,提供中标书或者合作合同。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在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本项目不办理邮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公告期限:2020年3月16日起至2020年3月20日止(工作时间)。投标人可在该期限内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无不良记录和违法记录截图、代理商或生产厂家资格证明、业绩证明等其他资格文件(以上资料均需验原件留存盖鲜章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乔先生
联系方式:0379-63892229
详细地址:洛阳市中心医院6号楼2517#招标采购中心办公室
2020年3月16日
洛阳市中心医院招标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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