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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中心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13 09:26 本文来源: 洛阳市中心医院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为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在医院管理工作中的保障作用,不断增强依法管理、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我院拟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就遴选律师事务所提供医疗卫生事务和常规经营管理事务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相关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洛阳市中心医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为维护医院正常的运营秩序和合法权益, 拟公开遴选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律所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我院医疗卫生事务和医院常规经营管理事务提供全面、快捷、专业性强的法律服务。

三、服务期限:三年

四、服务内容:

1、为本单位制定规章制度、重大决策行为、具体民商事合同行为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或建议,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2、为涉及本单位的有关调解、仲裁、诉讼、执行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涉及本单位的重大案件、事件的研究讨论,并提供法律意见;

3、受本单位委派代理诉讼、仲裁、执行和其它法律事务;

4、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大行政、民商事合同,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参与涉及本单位的重要合同的谈判;

5、经指派,以本单位法律顾问身份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协调,并提出相关的法律意见;参与司法鉴定听证会。

6、出席本单位召集的需要法律顾问参加的会议并提供相关法律意见;

7、协助本单位进行有关法治宣传、法律培训工作;

8、受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五、报名资质及要求:

1、律师事务所办公地点位于洛阳市,成立8年以上,注册律师30人以上;

2、律师事务所担任过1家以上医疗机构法律顾问,具有为医疗机构服务的丰富经验;

3、服务律师不少于3人;

4、服务律师要求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5、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未受过刑事处罚。

六、符合以上报名资质的单位持以下有效文件报名,所交材料须加盖公章。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律所简介及拟服务律师简介

4、拟服务律师律师执照复印件

5、律师事务所为其它医疗机构服务的合同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其它要求:

1、事务所需安排1名律师每周在医院值班半天。

2、报价:法律顾问服务费按照每年费用报价,诉讼案件不直接支付律师费,可按照绩效进行一定奖励。律师费用包含因案件需要出差的交通费、食宿费、汽油费、过路费、出差补助等一切相关费用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自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17日下午17时(工作时间,不含节假日)。请将报名材料递交至洛阳市中心医院6号楼2517#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人:乔先生

 话:0379-63892229

 

 

 

洛阳市中心医院招标采购中心

2020年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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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中心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