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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中心医院门诊楼(南区)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10 15:34 本文来源: 洛阳市中心医院

洛阳市中心医院门诊楼(南区)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洛阳市中心医院拟就门诊楼(南区)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项目名称:洛阳市中心医院门诊楼(南区)电梯采购项目

、技术要求:乘客电梯3部,病床电梯1部。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4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生产制造商或有电梯生产厂家对该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的经销商,生产制造商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经销商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3.5制造商:投标人为电梯生产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病床、消防员电梯均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 级资质;  

3.6经销商:投标人为电梯经销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及以上资质,其代理电梯设备的生产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病床、消防员电梯均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

3.7一个投标人只能投报一个电梯品牌,若生产制造商和代理经销商单独同时参加投标,则只选择生产制造商作为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及发售采购文件信息:

4.1报名及发售采购文件时间:自发布之日起2019年6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7:00,不含节假日

4.2报名及发售采购文件地点:洛阳市中心医院6号楼2517#招标采购中心

4.3采购文件售价:200/份,含图纸。(售后不退)

4.4报名时必须携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2)制造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病床、消防员电梯均A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经销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及以上资质和制造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病床、消防员电梯均A级)资质以及出具的对该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洛阳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乔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892229

 址:洛阳市中心医院6号楼2517#招标采购中心  

 

 

洛阳市中心医院招标采购中心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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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中心医院门诊楼(南区)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