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中心医院隔音室拆装搬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洛阳市中心医院因伊滨院区建设需要,拟将原万安院区纯音测听室(隔音室)、自由声场室(隔音室)、脑干诱发电位电生理室(隔声屏蔽室)搬迁至伊滨院区,为保证搬迁后诊疗效果以及服务的延续性,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洛阳市中心医隔音室拆装搬迁项目
数量:纯音测听室(隔音室)、自由声场室(隔音室)、脑干诱发电位电生理室(隔声屏蔽室)各一间
预算金额:合计4.98万元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纯音测听室(隔音室)、自由声场室(隔音室)、脑干诱发电位电生理室(隔声屏蔽室)均属于专业性设备,对声学密闭性及电磁屏蔽程度有极高要求,为保证搬迁后诊疗效果以及服务的延续性,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拟定供应商:乾凰(上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668号1幢5层B区1626室
四、服务需求:
1、搬迁过程中设备的拆卸、运输、安装及调试等一切工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搬迁安装后,设备使用及隔音屏蔽效果必须达到原机房的设计要求。
3、搬迁过程中,对项目造成的一切损害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搬迁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正常使用不少于180 天或至设备质保期结束;在该期间内,出现任何故障,均应与原厂质保服务一致。
5、商务要求
5.1、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搬迁安装后,设备达到搬迁前的状态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 90%款项;设备正常使用180 天后付合同剩余10%款项。
5.2、服务地点:洛阳市中心医院伊滨院区
5.3、验收要求:验收标准以谈判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为准。
五、其它事项:
现给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2月10日-2025年2月14日,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若潜在供应单位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洛阳市中心医院提出意见,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阳市中心医院
详细地址:洛阳市中心医院6号楼2517#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9-63892229
纪委办公室电话:0379-63892020
洛阳市中心医院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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