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中心医院2026年就业见习人员公开招募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80人,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实训基地”,帮助其提升就业能力,积累工作经验,为实现就业打下基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豫人社规〔2025〕3号)、《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见习管理工作的通知》(洛人社〔2023〕60号)。
二、具体要求
(一)满足申请就业见习人员条件: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是指毕业证书发证之日至签订就业见习协议的时间不足2年)。
2、16-24岁失业青年(即在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前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青年,年龄以身份证信息为准)。
(二)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临床医学、医学营养、经济学、法学、管理学、文学等相关专业。
(三)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有较强综合素质和责任感。
(四)身体健康,能够完成见习岗位工作任务。
三、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招满为止。
报名方式:满足以上条件且有就业意愿的人员将个人简历表(附件1)及报名信息表(附件2)投递至洛阳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邮箱lyszxyyjyjx[at]163[dot]com(简历中请务必提供jpg格式的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扫描件或照片),邮件题目格式为:2026年就业见习+姓名+学历+专业。
我们将对报名人员的信息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定期分批通知参加面试,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看邮件反馈,以便接收考试通知。招满为止,初审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见习管理
1、见习人员录取后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时间为12个月,按照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规定发放相应生活补贴。
2、见习期间,医院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3、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和见习单位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原则,认真履行职责,配合完成任务,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离岗。
本次招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不符合就业见习人员条件的,一律取消招募资格。
(咨询电话:63892012)
附件:1.个人简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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